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中心幼儿园
关于食堂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比选的
邀请函
各驻区金融机构:
为规范账户资金管理,根据《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关于转发〈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青财政〔2024〕82号)等相关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,现邀请各驻区金融机构参与本校食堂专用结算账户开户银行比选。
一、项目名称
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中心幼儿园食堂专户开户银行比选项目。
二、参评基本条件
(一)依法开展经营活动,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、重大违规记录,且上年度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 B 等及以上。
(二)财务稳健,资本充足率、不良贷款率、拨备覆盖率、流动性覆盖率、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。
(三)内部管理机制健全,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,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。
三、比选须知
(一)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所有相关文件(密封)于2025年11月17日17:00前送达,不接受电子邮件、传真等形式。
(二)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清泉大道三段99号。
(三)比选响应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,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。
(四)比选指标设置
比选指标设置详见附件1《账户比选综合评分表》。
(五)比选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(均须加盖单位公章)。
1、法人营业执照、金融许可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
2、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,格式自拟;
3、如实填报附件1:《账户比选综合评分表》;
4、提供附件2:廉政承诺书;
5、提供附件3:无违法违规情况承诺函。
6、提供附件4:利率承诺函。
7、其他辅助证明材料。
本次比选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以公告形式发布,并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比选人。
联系人:钟敏 联系电话:18981809373
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中心幼儿园
2025年11月11日